住建部:住建系统十三大领域创业 注册资金“零门槛” |
发表时间:2016/11/22 15:11:2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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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建部日前发文,对勘察设计、工程监理、工程造价、招标代理等13个资质(或资格)标准进行修改,全面删除“注册资金”相关要求,这对于在住建系统创业和准备创的小伙伴来说,无疑是个重大利好。小编根据文件要求把13个标准修改的具体内容整理出来,供大家分享,为创业者加油。 一、勘察设计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、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,不再要求拥有注册资本。 二、施工图审查 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: 1、一类审查机构不再要求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万; 2、二类审查机构不再要求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。 三、工程监理 1、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,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; 2、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不再要求但要求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; 3、乙级资质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; 4、丙级资质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; 5、以上要求“具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资产”。 四、工程造价 1、申请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,出资额不低于企业认缴资本(不再是注册资本)总额的60%,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; 2、申请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,出资额不低于企业认缴资本(不再是注册资本)总额的60%,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; 3、不再要求提交,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,股东出资协议还需要提交。 五、工程招标代理 1、申请甲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,不再要求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万元; 2、申请乙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,不再要求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。 3、新设立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,申请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时,不再要求注册资本金; 4、申请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机构,不再要求提交出资证明。 六、城乡规划编制 1、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,不再要求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; 2、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,不再要求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; 3、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,不再要求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万元人民币; 4、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,注册资本发生变更的,不需到原资质许可机关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。 七、房地产估价 1、房地产估价机构一级资质标准,不再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以上,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人民币120万元以上; 2、房地产估价机构二级资质标准,不再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以上,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人民币60万元以上; 3、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资质标准,不再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,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人民币30万元以上; 4、申请核定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的,不再要求出具出资证明复印件; 5、房地产估价机构的注册资本或者出资额发生变更的,不再要求到资质许可机关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。 八、工程质量检测 1、专项检测机构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。 专项检测包括: (1)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1)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; 2)桩的承载力检测; 3)桩身完整性检测; 4)锚杆锁定力检测。 (2)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1)混凝土、砂浆、砌体强度现场检测; 2)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; 3)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; 4)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。 (3)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1)建筑幕墙的气密性(词条“气密性”由行业大百科提供)、水密性、风压(词条“风压”由行业大百科提供)变形性能、层间变位性能检测; 2)硅酮结构胶相容性检测。 (4)钢结构工程检测 1)钢结构焊接质量无损检测; 2)钢结构防腐(词条“防腐”由行业大百科提供)及防火涂装检测; 3)钢结构节点、机械连接用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螺栓(词条“螺栓”由行业大百科提供)力学性能检测; 4)钢网架结构的变形检测。 2、见证取样检测机构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。 见证取样检测包括 (1)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; (2)钢筋(含焊接与机械连接)力学性能检验; (3)砂、石常规检验; (4)混凝土、砂浆强度检验; (5)简易土工试验; (6)混凝土掺加剂检验; (7)预应力钢绞线(词条“钢绞线”由行业大百科提供)、锚夹具检验; (8)沥青、沥青混合料检验。 九、房地产开发 1、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,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; 2、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,不再要求.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; 3、房地产开发三级资质,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; 4、房地产开发四级资质,不再要求.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; 5、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,不再要求提交验资证明; 6、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,不再要求提交验资报告。 十、物业服务 1、物业服务企业的一级资质,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以上; 2、二级资质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以上; 3、三级资质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; 4、新设立物业服务企业不再要求的提交验资证明。 十一、城市生活垃圾管理 1、从事垃圾清扫、收集的企业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, 2、从事垃圾运输的企业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; 2、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的企业,规模小于100吨/日的卫生填埋场和堆肥厂的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,规模大于100吨/日的卫生填埋场和堆肥厂的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,焚烧厂的不再要求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。 十二、市政公用特许经营 城市供水、供气、供热、公共交通、污水处理、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行业企业,参与特许经营权竞标,不再要求有相应的注册资本金。 十三、白蚁防治 设立白蚁防治单位,不再要求有3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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